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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省“一般院校低收入家庭学生就业帮扶计划”实施方案
一、工作内容
二、工作对象
三、目标任务
高校的校、院(系)两级专职、挂职、兼职教师团干部(含在团内担任职务的毕业班专职辅导员),每名高校团干部与3至5名拟就业的低收入家庭学生结对,帮助其实现就业。
四、工作步骤
各高校的校、院(系)两级专职、挂职、兼职教师团干部(含在团内担任职务的毕业班专职辅导员),原则上均须参与到就业帮扶工作中来。以毕业班团支部为单位,结合学生家庭情况、日常表现等,向院(系)团委推荐爱党爱国、品行端正、积极上进、需要得到就业帮扶的低收入家庭学生1至2人。原则上,经团支部推荐的学生,经核实符合条件的,均需由各级团干部进行结对帮扶。
2.进行结对
高校团组织做好低收入家庭学生情况摸排,每名团干部每年与3至5名拟就业的低收入家庭学生结对,一对一沟通联系,点对点了解就业需要。团干部完成结对后,于每年3月底、10月底前,登录“团团微就业”小程序录入全年两届学生结对信息。其他有就业帮扶需要的学生可登录“团团微就业”小程序报名,符合帮扶条件的,高校团组织要主动对接,团省委将定期在后台查看有关情况。
3.开展帮扶
(2)提供就业指导。针对学生实际情况,帮助进行职业规划、就业政策讲解、简历制作辅导、面试训练指导等,为结对学生发放各级团组织募集到的“就业帮扶礼包”。
(3)推荐岗位信息。将来自各级团组织、学校就业部门、福建青年人才开发中心、校友等提供的就业信息,与学生实际需求进行匹配。有重点的向学生推荐不少于2个与其就业意向相符的岗位信息。同时,各市级团委要积极协调各级青联、青企协、青商会,充分发挥非公企业团组织作用,整合民营企业、社会组织岗位资源,依托“扬帆计划·引才进企”、“千校万岗”等系列就业活动,积极为一般低收入家庭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。
(4)关注就业进展。高校团干部要及时将招聘活动、岗位信息送达结对学生。定期联系学生,了解最新就业进展和求职状态,尤其要重点关注临近毕业还没找到工作的困难学生,帮助他们梳理当前问题、总结求职经验、提高就业能力,及早确定合适岗位。
(5)持续跟踪辅导。学生确定就业去向后,继续指导学生完成就业协议签订、就业信息填报等工作,并就如何转换身份、快速适应职场等内容进行交流辅导。
4.记录结果
五、工作要求
2.加大宣传力度。各级团委根据具体工作安排,通过团属新媒体矩阵将招募通知、就业岗位信息精准推送给结对学生。各级团组织充分利用微信、微博等新媒体平台,进一步加强岗位信息推送力度,为团干部开展就业帮扶工作提供便利。
3.落实目标责任。团省委将把该项工作作为我省共青团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,团中央、团省委将通过实习走访、数据核查等方式了解各地、各高校就业帮扶工作开展情况,年底将重点从帮扶学生就业人数、就业成功率、高校覆盖率和团干部参与率等方面进行工作评价。同时,根据实际情况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基层团组织、团干部进行表扬,对工作开展不实、弄虚作假、误差率高的各地、学校、个人予以通报。
“团团微就业”小程序访问入口:
关注“福建省学联”微信公众号(二维码如下):
点击图片下载团团微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精准帮扶小程序操作手册
联 系 人∶项 捷、真嘉捷(团省委学校部)
联系电话∶0591-87531410
电子邮箱∶2354000013@qq.com
编辑:罗煜琨、苏弘戬
责编:邱奕婷